徐州市工程建設項目招標公告 1.徐州市腫瘤醫(yī)院(原市三院)(招標人全稱)的病房大樓電梯工程(招標工程項目全稱)已經徐州市衛(wèi)生局(項目批準機關全稱)批準建設。工程所需資金來源是自籌,現已落實。現邀請合格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本工程的資格預審。 2.江蘇博智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全稱)受招標人委托具體負責本工程的招標事宜。 3.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徐州市環(huán)城路131號; (2)結構形式:框架20層; (3)招標范圍:二部醫(yī)用垂直電梯的設備采購、安裝、調試、檢測和取得運行合格證及質量保證等售前、售中及售后服務。 (4)工程概況:醫(yī)用垂直電梯二部,20層20站; 4.計劃開工時間:2009年10月。 5.標段劃分:本工程按一個標段招標。 6.投標申請人應當具備的主要資格條件: ⑴電梯生產企業(yè)或代理商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 ⑵招標人要求投標人所報電梯的性能及技術參數不得低于本工程技術規(guī)格要求。 ⑶投標人具有特種設備(電梯)制造許可證(A級)、特種設備(電梯)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證(A級); ⑷產品型式實驗報告; ⑸投標人在徐州有固定售后服務單位證明材料; ⑹產品目錄、樣本及簡介; 7. 投標保證金的繳納與退還: A、報名前,投標人必須攜帶從基本賬戶開出的銀行匯票交至徐州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財務室,由財務室開具證明,持有證明方可參與報名; B、本工程投標保證金金額為貳萬元 , 收款人:徐州市招投標交易市場管理中心服務部;聯系電話:0516-83908698; 開 戶 行:江蘇銀行徐州宣武支行; 開戶賬號:1700000101201001577051。 C、投標報名人提交的匯票出票人必須與投標報名人的法人單位名稱一致。任何以個人或非投標報名人法人單位的名義提交的投標保證金都將被拒絕接收; D、無論任何理由,投標保證金未及時支付的均視為資格預審不合格; E、資格預審不合格或未被確定入圍的單位由徐州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財務室退還其本單位銀行匯票; F、資格預審合格參加投標的未中標人,投標保證金在中標公示結束后,以轉賬方式退還至投標人基本賬戶; G、資格預審合格或確定入圍的單位,其遞交的該銀行匯票將被入賬。持開具證明到徐州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財務室換取投標保證金收據。 8.報名時需提供的材料 ⑴加蓋單位公章的資格預審申請書; ⑵生產企業(yè)或代理商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原件; (當投標人為代理商時,須有生產企業(yè)的專項委托授權書<原件>,當投標人為生產廠家時可持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加蓋企業(yè)鮮章); ⑶投標人具有特種設備(電梯)制造許可證(A級)、特種(電梯)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證(A 級)(原件或在復印件上加蓋生產企業(yè)鮮章); ⑷滿足本次招標項目的各項技術規(guī)格要求(需投標人提供證明資料,要求詳見資格預審文件,投標人報名后由招標人進行審核); ⑸產品型式實驗報告(原件或在復印件上加蓋生產企業(yè)鮮章); (6)提供投標人在徐州固定售后服務單位證明材料; (7)產品目錄、樣本、簡介及近年內在徐銷售概況。 (8)未在徐州市市區(qū)內施工過的投標單位(以中標通知書原件或施工合同原件為準),必須提供注冊地銀行基本帳戶證明原件,在徐州市市區(qū)內施工過的投標單位(以中標通知書原件或施工合同原件為準)可以提供加蓋公章的注冊地銀行基本帳戶證明復印件,否則報名將被拒絕; (9)投標保證金的繳納證明。 以上報名資料均需提供原件或復印件加蓋投標人法人鮮章,并同時提供二套復印件。投標人提供資料必須屬實,如有虛假,投標保證金將不退還并拒絕其參加投標活動。 9.請申請人于2009年9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徐州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報名,報名經辦人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和加蓋單位公章的《投標申請人資格預審申請書》報名,并于2009年9月10日至2009年9月16日(公休日、節(jié)假日除外)報名經辦人攜帶本人身份證和單位介紹信到徐州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商務中心購買資格預審文件,購買截止時間至2009年9月16日17時。 10.其他:資格審查辦法執(zhí)行蘇建招(2006)372號文,邀請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參加投標。 11、本工程評標辦法:綜合記分評標。 12.招標人地址:徐州市環(huán)城路 聯系人:畢興順 電話:15852260158 13.招標代理機構地址:徐州市中山北路金地商務中心B座404、405室 聯系人:張如勝、袁敏 聯系電話:13952296823 、85743599 傳真:85743299 14.要求本公告發(fā)布時間為2009年9月10日至2009年9月16日 |